一、什么是生態原產地產品
定義:生態原產地產品是指產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綠色環保、低碳節能、資源節約要求并具有原產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態型產品。其中綠色環保、低碳節能、資源節約以及原產地特征和特性都有具體要素要求,未經有資質的評定機構評定合格,取得國家保護,獲準使用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標志,不可自詡為“生態原產地產品”。
申請類型包括但不限于:
農林牧漁產品及加工食品(蔬菜瓜果、糧食油料、水產品、畜禽蛋、茶葉、食品飲料、中草藥材等);
工藝品(畫、陶瓷、刺繡、雕刻品等);
其他工業制成品。
二、什么是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評定業務
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工作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(以下簡稱“國家質檢總局”)組織開展,下設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管理辦公室(以下簡稱“管理辦公室”)進行日常管理,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現場評定,通過保護評定的申請方將獲得質檢總局頒發的《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證書》,并允許加貼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標志。
區別于認證制度,生態原產地保護評定是以政府公信力為擔保,以政府部門為實施主體,同時順應我國政府職能改革的潮流,采信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定結果,并涵蓋生態原產地產品評定與保護、溯源、防偽、品牌建設等豐富內涵的新型評定制度。
三、企業獲得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證書的優勢
助力區域經濟發展,提升我國民族產品及品牌的國際影響力;
有助于申請政府專項補貼、獎勵和獲得各級政府優先采購權;
增加產品附加值,國際上生態友好型產品其價格顯著高于同類產品;
加貼受國家保護的產品標志,實現產品的可追溯性,保護生產者和消費者權益;
賦予產品差異化的競爭優勢,滿需消費者更高端的需求,有助于提升市場競爭能力;
建立通關綠色通道,加快通關速度,促進出口貿易。